甲先生與乙小姐是我要好的大學同學,當年經常大伙兒的玩在一起,也經歷過一起在電腦室通宵趕功課的難忘歲月。畢業後,一如生活在繁忙都市下的香港人,大家總是各有各的忙碌,已經鮮有聚首暢談的機會,偶然的大伙兒約會,絕對是一年裡難能可貴的日子,讓大家交換近況,談天說地不亦樂乎?甲與乙總是聚會的常客,有一段時間甚至是安排同學聚會的統籌人。
大約五年前,我無意中得知甲與乙走在一起,是一段剛萌生的戀情。可能甲與乙都害怕朋輩壓力,甲對我說不要向其他舊同學透露他們的戀情,我雖不理解甲為何要隱瞞一件原本值得彼此快樂的事情,可是出於對當事人的尊重,我堅守承諾。
及後的幾次聚會上,甲與乙總是並排而坐,沒表露出半點破綻,表現如同普通朋友一般。如是者過了約一年左右吧,一次飯局聚會裡只有乙小姐出席,我隱約感到不妥。回家的路程上,只有我和乙小姐二人,出於對朋友的關心及好奇,我問了她的近況,她說與甲告吹了。
往後的幾年裡,我曾經擔起聚會召集人的角色,每次甲總是以忙為由推倘不來,我有點氣忿,大概我明白忙只是借口,難道會忙得連吃頓晚飯也沒時間嗎?最近,同學丙相約大伴兒聚會,他說甲會來,基於下意識裡的條件反射,我反問乙來不來,丙告訴我因為某種原因,某人說不可以把事情告知乙,我無言。我知道丙知道事情始末,卻不知道我了解事件。隨之而來的問題,誰是「某人」?甲還是乙?
及後,我於 MSN 裡見到乙的出現,我告訴她有關聚會的事,她說可能甲不欲與她見面,所以對丙傳遞了有關訊息,選擇權不在她手裡。我沒追問乙關於他們倆的分手細節,那已經不重要了,作為甲與乙的朋友,我無奈不在於他倆戀情的告吹,而是難得的朋友聚會竟因為甲與乙的離合而弄得如斯為難,本來兩個人的聚散所影響的已不只局限於他們二人身上,我感到大伙兒共聚的歡愉被無情的剝削,我亦為乙感到不值,因為從 MSN 上我得悉乙也想與我們見面,無奈她不能來。
我不了解他們分手的原因,我無意附和任何一方,可是我對於這種「有你無我」的思考邏輯感到莫名的憤怒。事件已經超越「分手後可否做回朋友」的基本問題,反正每個人的價值觀或有不同,做不做朋友不在我控制。我只認為彼此大方一點是成熟的表現,男女分手相信也非出自甚麼不共戴天的大仇,何解要弄至如此下場?發生於幾年前的事,已經有足夠時間讓彼此冷靜,作為活了三十寒暑的大男人,氣度與寬容應該與日俱增吧!
請好聚好散,緊記不要讓你一己的聚散影響朋輩的相處。活在二十一世紀,男女離合本就平常不過,拿出勇氣,勇敢面對,何須閃避?人生無常,請珍惜眼前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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毫不起眼的新聞標題,平常不過的投訴內容,背後卻帶濃烈的諷刺意味,就當茶餘飯後的笑料一則,原來愛情上的 Forever,可以有著許多你意想不到的解釋。
節錄自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二日《蘋果日報》 - PINKBOX 搞錯指環刻字新人激氣
『…讀者黃太稱,她於本年2月24日在PINKBOX首飾店上水廣場分店,購買一對鑽石結婚指環,婚禮完結後,她於上月中將指環送返該店,要求在男裝及女裝指環分別刻上「FOREVERGIVE」及「FOREVERTAKE」,並同時修改圈口。
豈料,修改時間除由原來的一星期變成十餘天,她取回指環時,更發現師傅錯將「FOREVERGIVE」及「FOREVERTAKE」對調刻在另一隻指環上,令她氣結。「呢對係結婚介指,咁樣倒轉刻,意義完全唔同晒。」事後她要求該公司重造一對指環,或安排退款,但遲遲未獲回覆…』
我永遠不會知道當事人的不滿是出於首飾店的出錯,還是那婚戒文字意思的顛倒。永恆的付出,永恆的接收,是屬於別人的海誓山盟,此事與我無關,純粹黑色幽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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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報導指男女比例日漸失衡,每 1000 名女性人口中,只有 911 名男性,更令女士煩惱的是香港男士到祖國尋找伴侶的比例連年上昇,新聞一出,引來 bloggers 的熱列討論。從來統計數字只反映大氣候,如果你對這則報導嗤之以鼻,或是你響往單身,你大可不必浪費時間閱讀我以下這篇文章。
香港人十分精打細算,而且也很挑剔。假設你拿五百大元到商店購物,你當然希望你的五百大元能夠物盡其用,以有限金錢購得最上等的貨品(或者是獲取最大的滿足感吧!),如是者你穿梭各大小商店逐一格價選擇,遇有不合心意的貨品大可理直氣壯的在店員面前加以挑剔,然後昂首闊步地走出商店,因為你深信最好的仍未出現,總有一家商店的貨品能夠滿足你的要求。
不單購物挑剔,香港人對於找工作也很挑剔,記得曾有報導指香港僱員對公司的歸屬感在亞洲區排名最低。香港人不像日本人的忠心耿耿,從來轉職與否取決於自身待遇是否合理,尤其對於年輕一輩來說,只要有一定學歷,基本上不愁找不到待遇合理的工作。很多年輕人在工作偶有不順時便萌生退意,只因他們都很清楚自己的市場價值,只要年紀尚輕,青春就是本錢,那有輸不起之理?
香港人連挑選貨物及工作都如此挑剔,何況感情?可惜在市場學裡,時間就是金錢,回報往往與時間掛勾,今時今日的五百大元,二十年後還可以購得同等貨色嗎?今日二十出頭的小伙子到三十多歲時,仍可利用自己的年青去找尋工作機遇嗎?
如果你挑選伴侶的心態有如挑選貨品及工作,只求收獲,不問付出,那麼你的所謂「愛情」應該相當可悲,更遑論你可以找到理想的情人了。然而,香港社會從來現實,連愛情的尋覓都要經過多番計算,已經忘掉與生俱來的愛情直覺。
香港人現實,購物如是,工作如是,感情也如是,偏時間又是機遇的最大敵人,既然香港人愛談現實,我也得從現實的角度出發。二十歲的人可以對伴侶有很多的要求,即使分手收場,仍可視為在情感上的一次經驗累積。但隨著年齡漸長,當身邊的單身朋友都一雙一對時,愛情的機遇只會與時並減,這時你只有三個選擇,一是乾脆的繼續堅持自己的擇偶條件,二是「將貨就價」降低自己的要求,三是擴闊市場空間,接受異地婚姻。聽起來有點可悲,誠然這是社會上的市場經濟。
不得不承認在年齡的累積及外表的變化上,男士有著絕對的優勢,只要你看一看四十出頭的梁朝偉與劉嘉玲便可知一二,更不用說五十多歲的周潤發與趙雅芝了。何況男女在選擇伴侶的年齡配對上,男士往往選擇年齡比自己年幼的女士,女士則希望男伴可以比自己成熟。即是說四十歲的男士配二、三十歲的女士絕不為奇,而且男士在這層面上有著更大的選擇空間,因為對象群愈年輕,單身的機會也愈大;相反,若四十歲的女士要找比自己成熟的單身男伴,機會就難得多了!當然有例外,成熟的女士也可配襯年青壯男,如此一來又得忍受外界的閒言閒語了。
更令女士自嘆倒楣的莫過於是香港男士樂於北上娶妻,偏香港女士暫時仍不太接受自己到祖國尋夫,這又無形令香港女士在尋覓男伴的過程上遇上另一不平等的挫折。可能很多人對北上娶妻仍帶有一定的偏見,認為祖國是沒出色港男的後花園,我想這是大錯特錯!身邊某男性好友本身條件不差,身型樣貌不俗,談吐得體,在美留學回港,雖有家族生意,但絕不「二世祖」性格,擁有優厚條件的他選擇到內地娶妻,問他為何不選香港女士,他只簡單回應一句「香港女仔很難追」。雖然好友沒有對一句「香港女仔很難追」詳加解釋,但我想這至少反映某部份男士的心聲。而事實上他的太太除了學歷不及香港女士外,其他條件都不會比一般香港女士差,與我們玩在一起,基本上已分不出她是內地人。另一方面,大家也別忘了梁錦松與伏明霞的一對,同樣是有條件男士到內地娶妻的成功個案。
男女失衡的新聞使我想起《減價促銷》一文,你也許會認為《減價促銷》這標題太悲涼,然而這又是市場學上的殘酷現實,視乎你怎樣面對與取捨,減價只是迫不得已的結果,前題在於你會不會標價太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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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要我選一年中最無謂的節日,我一定會選情人節。
在我眼中,情人節只是一個予以商人掘金的日子,花店、餐廳、首飾及禮品商店都忙著在這個特別日子向各大小情人開刀,大伙兒的購買只是大眾氣氛及廣告宣傳下的集體效應,在送花送禮晉餐被視為節日基本動作的同時,究竟有沒有人會反思情人節為何要慶祝?情人節的意義又何在?在香港這個物質至上的社會中,聖誕節是消費、農曆年是消費、情人節也是消費,你只會看到媒體廣告要你慶祝情人節,但他們不會告訴你情人節為甚麼值得慶祝!
不是刻意唱反調,而是我討厭沒個性的隨波逐流。事實上我實在想不到情人節於我有何意義,有人說情人節是要讓愛侶在這節日向另一半表達愛意,那麼若果你的愛侶一年中只有這一天會對你特別好,其他日子都沒有好好對待你,你會認為這樣的情人節很浪漫嗎?相反,若果你與愛侶每天都在沐浴愛河,又何需選定一個特別日子作慶祝?
情人節的街道盡是手抱鮮花禮物的愛侶,可是當中有幾多可以做到恆久的愛與忍耐?送花送禮太易,要懂得愛與被愛太難,我亦需要好好學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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